一、国家助学贷款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普通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3.申请、审批和发放流程:
4.贷款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
5.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少于6年(含),最长不超过20年。
广西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政策宣传资料
一、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对象
2019年,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为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
二、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条件及补助标准
三、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审核发放流程
1.各县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注有学籍信息的职业学历学生名单、自治区提供的本科新生名单,组织帮扶干部核实学生在校就读情况。
2.帮扶干部于2019年6月10日前(春季学期)、12月10日前(秋季学期)出具职业学历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送村委【本科新生仅需帮扶干部出具秋季学期在校就读确认书】。
3.以行政村为单位审核汇总在校就读学生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
4.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县扶贫办。
5.县扶贫办按户籍地同步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6.县财政部门在2019年6月30日前(春季学期)、12月31日前(秋季学期)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本科新生的补助在秋季学期一次性发放】。
对符合补助条件但未在系统中标注学籍信息的学生,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送村委会审核汇总,交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县扶贫办进行人工校正,落实补助政策,并及时更正信息。
四、提高防骗意识
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资金的发放,经村、乡(镇)、县三级审核通过,在规定的时间内由财政部门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不存在委托其他部门或个人代办拨款业务。
如果有人要求学生提供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请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核实,不要轻意相信,谨防受骗。
五、学生要提供真实信息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要主动与帮扶联系人联系,如实提供自己在校就读情况,确保雨露计划精准补助、应补尽补。对提供虚假学籍信息,骗取扶贫资金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