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桂政发〔2007〕32号)精神,为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设立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努力掌握专业常识和技能,学习成绩优异,专业常识扎实,职业技能熟练。